首页 > 要闻 > 国内 > 正文

广州国五条执行20%个税 非户籍居民限购一套房
2013-04-01 10:43:02   来源:智闻网   评论:0 点击:

新浪财经讯 3月31日消息,广州国土房管局今日公布国五条细则,广州严格执行20%个税征收,非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广州市连续缴税1年以上的,限购一套住房且不能补缴。一度被传将限购的增城和从化暂未纳入限购范围。 细则规定,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

  新浪财经讯 3月31日消息,广州国土房管局今日公布“国五条”细则,广州严格执行20%个税征收,非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广州市连续缴税1年以上的,限购一套住房且不能补缴。一度被传将限购的增城和从化暂未纳入限购范围。

  细则规定,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即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2013年广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涨幅要低于广州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同时,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市国土房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购房行为的监管,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

  细则还规定,“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可结合2013年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广州今年住宅供地5.95平方公里增长约62%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今日表示,2013年广州建设用地计划供应面积20.64平方公里,较上年增加1.15平方公里;住宅用地计划供应5.95平方公里,比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4.48平方公里多1.47平方公里,较去年增长约62%。

  今年广州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禁止容积率小于等于1的低密度高档住宅用地供应。

  同时,广州市将继续采取“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性住房”、“限地价、竞配建拆迁安置房”等方式完善商品住房用地公开出让方式。

  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近日在政府发布会上表示,广州调房价的压力比其他城市大。

  他指出,广州的刚性需求很大,去年的一手房交易中,首次置业比例接近70%;其次,广州房价处于洼地,去年均价是14000元/平米,比京沪深杭都低;同时,广州中心城区高端住宅量大价高,调低涨幅比较困难。(王茜发自广州)

相关热词搜索:广州国五条执行20%个税 非户籍居民限购一

上一篇:北京版细则出台:购200万普通二手房增税28万
下一篇:深圳国五条避谈20%征税 房价涨幅低于收入增长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