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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委印发201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013-04-08 16:33:13   来源:安徽省农委渔业局   评论:0 点击:

近日,安徽省农委印发《201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方案明确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的具体目标是重点品种水产苗种繁育场、养殖场药物使用进一步规范。重点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

  近日,安徽省农委印发《201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方案明确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的具体目标是重点品种水产苗种繁育场、养殖场药物使用进一步规范。重点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检测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整治重点重点品种是鳜鱼、乌鳢等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水产品种;重点对象是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重点区域是鳜鱼主产区,以及近年来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检出率较高的部分地区。

  方案提出三项措施:一要加强水产苗种繁育环节监管。健全苗种生产单位数据库,加强育苗单位督导检查。建立完善水产苗种附证(生产许可证)销售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和违法用药行为。继续组织水产苗种及鳜鱼饵料鱼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督促水产育苗单位完善生产、用药记录和销售档案,加强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分类监管。二要推进生产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生产单位主动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内控制度、产地准出制度、产品追溯制度,扎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健全完善水产养殖单位动态管理数据库,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分类和分级标准,强化养殖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切实形成对风险大、诚信较低生产单位的监管高压态势。切实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探索实现养殖单位网格化监管机制。三要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针对重点水产品种、重点区域,加大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监督抽查力度,会商并公开发布监督抽查结果,确保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根据整治工作进展,适时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方案强调六项工作要求: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和整治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狠抓隐患排查。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拉网式检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防患于未然。三是严查大案要案。要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绝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在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系统内外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从根本上、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强化基础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投入品经营管理、生产过程记录、产品检测和产地准出等制度。以市为单位积极推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设,配合工商部门抓好市场准入管理。六是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指导养殖生产者科学规范使用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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