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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清流实行畜禽水产品质量黑名单制度
2013-04-13 15:20:26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评论:0 点击:

为规范畜禽水产品养殖,促进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者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该县畜禽水产品养殖和投入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福建省清...

  为规范畜禽水产品养殖,促进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者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该县畜禽水产品养殖和投入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福建省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出台了《清流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全县所有畜禽水产品养殖和投入品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贯穿畜禽水产品养殖全过程,包括畜禽水产品检疫、禁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产品监督抽检等内容。

  下一步,该局将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凡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将以“曝光台”的形式,通过县级有关新闻媒体或网络对外公布;同时这些单位不再享受该县相关部门优惠扶持政策,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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