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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兰考县:乱收电费坑农
2013-01-08 09:42:25   来源:智闻网   评论:0 点击:

本来应该按农业生产用电电价交费的养殖户,竟普遍被当地供电部门按一般工商业用电的电价收取电费——养殖户每度电被多收两毛多钱。  兰考农民质疑说,没有一分集资建成的兰考县供电大厦—...


       本来应该按“农业生产”用电电价交费的养殖户,竟普遍被当地供电部门按“一般工商业”用电的电价收取电费——养殖户每度电被多收两毛多钱。

  兰考农民质疑说,没有一分集资建成的兰考县供电大厦——当地最豪华的办公大楼之一,就是利用类似盘剥手段建起来的。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力度,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但在国家级贫困县河南兰考,国家的惠农电价政策却变味走形。本来应该按“农业生产”用电电价交费的养殖户,竟普遍被当地供电部门按“一般工商业”用电的电价收取电费——养殖户每度电被多收两毛多钱。

  兰考农民质疑说,没有一分集资建成的兰考县供电大厦——当地最豪华的办公大楼之一,就是利用类似盘剥手段建起来的。

  电价七毛八毛很离奇

  “一度电坑我们两毛多钱,太欺负我们农民了!”河南开封市兰考县南彰镇刘堡村村民王飞(化名)愤愤地说。

  王飞是一名有着多年养鸡经验的农民养殖户。2012年10月,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养鸡场用电属于农业生产用电,“比生活用电还便宜,五毛钱左右”。王飞当时就大吃一惊,因为他一直是按“七毛多”的“普通工业”用电电价交电费,“我们村里的养鸡户都是按照七八毛的电价交费”。

  记者在刘堡村调查采访发现,王飞所言非虚。

  养鸡户庙福来出示给记者的电费存折显示,自2011年12月至今,其被收的电费电价都是0.705元,而用电性质为“非居民照明”用电。记者注意到,收费的供电所为“南彰供电所”。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用户用电分成四大类: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其中“农业生产”范围为:农村、国营农场、牧场、电力排灌站和恳殖场、养殖场,学校、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农场或农业基地的农用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社员扣粮加工(非商品性的)、牲畜饲料加工、防汛临时照明和黑光炉捕虫的用电。

  据此,养鸡用电属于“农业生产用电”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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