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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
2013-07-01 17:15: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评论:0 点击:

环保部网站7月1日消息,环保部7月1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通知表示,截至目前,第二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中,大同、长治、临汾、阳泉、桂林、北海、柳州等部分城...

环保部网站7月1日消息,环保部7月1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

通知表示,截至目前,第二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中,大同、长治、临汾、阳泉、桂林、北海、柳州等部分城市已提前完成设备安装任务,正开展试运行;咸阳、铜川、渭南、宝鸡、延安、嘉峪关、荆州等城市已完成设备招投标程序,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牡丹江、芜湖、三亚、南充、攀枝花、曲靖、石嘴山、宜昌等城市已启动招投标程序;尚有部分城市仍未启动招标程序,监测实施工作进展缓慢。

通知要求,尚未进行招标工作的城市,要积极筹措资金,提前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招标、安装、试运行及发布信息等相关工作,我部将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度,适时开展现场督查。

同时通知表示,2012年已投资建设的37个城市要先行与国家联网并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其他城市要加快相关联网设备采购工作进度,确保2013年8月底前国家空气网数据传输、信息发布与网络化质控平台建设所需硬件设备安装到位;10月底前完成行政区域内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网,确保第二阶段实施城市监测数据实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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