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用开垦湿地每平可罚5000元
2013-05-02 14:50:13   来源:智闻网   评论:0 点击: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硕)列入名录的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垦、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违者将处以每平米2000~5000元的罚款。昨天,《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启动实施,为保护湿地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条例》,本市面积8公顷以上的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硕)“列入名录的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垦、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违者将处以每平米2000~5000元的罚款”。昨天,《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启动实施,为保护湿地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条例》,本市面积8公顷以上的湿地,应当列入湿地名录。禁止在列入名录的湿地保护范围内从事采集泥炭、采挖野生植物、捡拾鸟蛋;抓捕野生动物;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废弃物或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条例》规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北京湿地日”。

  北京还计划建设10处湿地公园和10个湿地自然保护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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