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3-07-10 16:04:23   来源:中国证券报   评论:0 点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情况2013年7月8日,公司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情况

2013年7月8日,公司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的通知:

1、股权质押

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6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为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3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7月4日。

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4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45.76%,本次将其持有的其中1,060万股用于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1.49%。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4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45.76%,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51,9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35.44%。

2、截止本公告日,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28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7.21%,褡裢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3,4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4.80%。

3、截止本公告日,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705,645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6.85%,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4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0.66%。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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