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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工商分局在集贸市场建立食品质量管理员制度
2012-12-30 21:05:14   来源:人民网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营造良好的食品市场环...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营造良好的食品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海勃湾工商分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集贸市场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制度。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的设置按照集贸市场确定合适人员,报工商部门审批备案的方式确定。各工商所辖区范围内面积在500平米以上的集贸市场必须设立至少1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在工作业务中受工商部门的统一指导。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并熟悉食品质量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海勃湾工商分局将把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制度这项工作作为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和维权工作水平,使他们真正发挥管理员、联络员、宣传员的作用。(单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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