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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日趋完善
2013-04-25 22:23:22   来源: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   评论:0 点击:

近年来,兴安盟农牧业作为基础产业在各级政府、农牧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扶持下发展迅速,各类农副产品供应充足,极大地丰富了我盟人民的物质生活。食用安全的农畜产品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的需求,也成为各级政府落实以...

  近年来,兴安盟农牧业作为基础产业在各级政府、农牧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扶持下发展迅速,各类农副产品供应充足,极大地丰富了我盟人民的物质生活。食用安全的农畜产品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的需求,也成为各级政府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随着我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逐渐健全完善,我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也在全盟农牧业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努力下得到了加强与完善。

  自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2007年盟农牧业局组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心(下简称中心)以来,为提升我盟农畜产品市场监管水平,做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中心借助农业部开展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年等一系列活动,在盟农牧业局积极支持下,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其中:通过盟行署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盟行署办【2009】41号)、《关于推进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盟行署【2009】43号)、以及由我中心起草并制定的《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兴安盟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使我盟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日趋完善,为推动我盟农畜产品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的日趋完善,也为我盟“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带来了制度保障和新的工作思路。我中心在“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中,将获证企业的制度建设作为现场检查的一项重要指标加以监督管理,督促我盟“三品一标”获证企业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获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效果明显。特别是盟行署《关于推进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2009】43号中提出鼓励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品牌认证的优惠政策,为我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步入法制化、制度化管理轨道,调动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及涉农企业产品品牌认证的积极性,促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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