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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三举措推进农机质量监管工作
2013-05-10 09:37:03   来源: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大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保护广大农牧民合法权益,依据《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兴安盟农机推广系统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把农机质量监管各...

  为进一步加大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保护广大农牧民合法权益,依据《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兴安盟农机推广系统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把农机质量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投诉受理、投诉处理、重大投诉案件报告、投诉信息管理、投诉资料归档等工作制度,制定投诉工作人员守则。遵循“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原则,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各类农机投诉。二、适时开展农机质量跟踪调查。结合兴安盟实际制定《2013年兴安盟农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玉米收获机的分布情况,确定乌兰浩特、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及农场局为重点调查区域。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牧业机械安全性、可靠性、适应性、售后服务状况调查,推动补贴机具质量不断提高,切实保障农牧业机械产品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挥实效。三、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提高维修企业服务能力;认真履行“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职责,提高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网点持证率。推广使用农机维修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提高农机维修管理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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