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罚单一张网 大鱼小鱼往里搡
2013-03-01 11:19:54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关于垄断的处罚,国内的声音一直很强烈,并且认为,对于垄断的处罚,过于似乎温柔,对比欧美国家,罚单过小,难以遏制市场上的不良之风,事实上,这种说法虽然有一些道理,但是也不能忽视国内的垄断立法时间还远...

    关于垄断的处罚,国内的声音一直很强烈,并且认为,对于垄断的处罚,过于似乎温柔,对比欧美国家,罚单过小,难以遏制市场上的不良之风,事实上,这种说法虽然有一些道理,但是也不能忽视国内的垄断立法时间还远远比不上欧美,无论在立法的历史上,还是经验上还差的远,但是,茅台五粮液垄断罚单却令人刮目相看,因为改变了小心谨慎的做法,步伐变快了。

     

     

     

    垄断 (英语:Monopoly) (或者称卖者垄断;台湾通常译独占),一般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与买者垄断 (Monopsony) 刚刚相反。垄断者在市场上,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 自2008年8月国内《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以来,关于垄断的高额处罚案例一直还是个空白,但是,4年后,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第一张高额罚单出现了。

    2013年1月初,中国政府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的消息成为了众所关注的热点事件。此前在国家发改委的官方网站上可以看到对韩国三星[微博]、LG和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液晶面板企业价格垄断的查处意见,形成经济制裁总额3.53亿元。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于是,有人猜测,“首张罚单”有可能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果不其然,时隔一个月,发改委正式亮出另一张反垄断“罚单”,白酒龙头茅台五粮液合共被罚4.49亿元。

    白酒企业的罚单,以茅台为例,来自于公司对白酒价格的干涉,不过,以“低价窜货”为名对低于公司“标准价格”出售的经销商进行减少供应量和扣保证金一类的处罚,已经是白酒业内司空见惯的事情。然而业界普遍认为,白酒企业最近干得“有点高调”。去年底,茅台高层发布“限价令”,要求经销商坚守茅台划定的价格,并放话称谁降价就处罚谁,而五粮液也有求于其它原因而触犯法律。于是,茅台五粮液首当其冲的接到了垄断罚单。需要说的是,所谓某个行业司空见惯的现象在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前,或许在行业内被认为是默许的,但是随着法规的出台,不仅仅是白酒行业,事实上,多个行业已经被警告,以往的所谓的潜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触犯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则。

    当前,不少公司的一些触犯垄断法的潜规则盛行,比如,在我国《反垄断法》刚生效后,有关部门已就此通报过很多汽车经销商,指其牢牢锁定一个所谓“市场指导价”卖车。通报后,他们已改为执行“建议市场价”。可见,若是处罚,必定会有一批公司涉嫌垄断。因此,垄断罚单的警示成分变的格外显眼。中国政府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和这次茅台五粮液的罚单有所不同,1月中旬6家境外企业实施液晶面板价格垄断被依法查处,它们属横向垄断,被处罚总金额为3.53亿元。这次处罚茅台、五粮液是以纵向垄断的名义,因此有更加广泛的警示意义。

    正因为罚单的警示作用,令不少人感到反感,此番4.49亿的罚单是两家酒企2012年销售额的1%,有人认为这样的处罚对于高端白酒巨头而言简直是"九牛一毛"。《反垄断法》规定的罚款幅度是相关企业上年度销售额的1%到10%,这样低的处罚在一定程度上不能令企业真正觉悟,回到合法的经营上来。不过,开出小罚单自然有自己的道理。

    美国世强律师事务所华盛顿总部负责贸易及反垄断的合伙人埃默森表示:“通过几年的积累,发改委在反垄断法执法上已更为自信,过去几年,中国在这个领域的执法相当缓慢,未来可能开出更多的罚单。”还有人表示,反垄断法从2008年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以来,各界对该法的理解和认识有一个逐渐加深的过程,同时执行该法的执法队伍原先人数有限,去年才扩招了编制。此次执法,是相关政府部门在充分掌握有关证据情况下展开的。因此,开出这样的罚单,是充分考虑后的决定。

    因此,仔细思考后,不难理解中国发改委在连续两个月的时间窗口里分别针对外企和国内企业开出了垄断罚单,意味着,垄断这张大网正在慢慢铺开,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与大企业联手垄断的中小型企业,只要涉及垄断都会被这张网套住,先警告,再抓典型,不管是谁均逃不过去,用一句话说,垄断罚单一张网 大鱼小鱼往里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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