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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黄标车限行听证会走过场遭质疑
2013-02-26 18:25:31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1月30日,九江市环保、公安部门发布《关于举行在我市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听证会的公告》,征集代表参加2月6日举行的听证会,就九江市区主要干道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进行听证。然而与此同时,又...

  1月30日,九江市环保、公安部门发布《关于举行在我市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听证会的公告》,征集代表参加2月6日举行的听证会,就九江市区主要干道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进行听证。然而与此同时,又发布了《关于在市区主要干道实施黄标车、无标车限行的通告》,决定从3月1日起对黄标车实施限行。对此,有市民质疑:听证会还没开,怎么就发布了实施通告呢?2月17日,九江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就此解释说,实施通告只是草案,并非最终版本。

  听证公告和限行通告同日发

  记者在九江市环保局网站上看到了《关于举行在我市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听证会的公告》,公告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九江市环保局、公安局拟就在该市城区主要干道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举行听证会,时间是2月6日,听证代表由社会代表10人,邀请代表11人组成。

  在听证公告后附有一份《关于在市区主要干道实施黄标车、无标车限行的通告》,通告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每日7∶00至22∶00,在我市主要交通干道实施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和无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限行。”“凡在本市注册登记并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在用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应于2013年2月28日前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黄标车、无标车每日7∶00至22∶00不得在市区主要干道行驶。对违反通告规定在限行区域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通告最后称:“本通告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记者看到,听证公告和实施通告在网页的同一个页面上,发布日期都是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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