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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广药PK 上演“无间道”
2013-01-06 11:14:40   来源:智闻网   评论:0 点击:

  争斗还在继续,即便不是棋逢对手。从官司到经销商再到群殴,当加多宝和广药的精力都被对方牵制,不承想去火概念正在被逐渐发扬光大。如若二者不专注于市场,其他去火饮料的机会就更大。  ...
  争斗还在继续,即便不是棋逢对手。从官司到经销商再到群殴,当加多宝和广药的精力都被对方牵制,不承想“去火”概念正在被逐渐发扬光大。“如若二者不专注于市场,其他去火饮料的机会就更大。”
  
  官司
  
  对广药集团(以下简称:“广药”)和加多宝集团(以下简称:“加多宝”)而言,早已不是昔日的合作关系。更糟的是,如今的他们正被各自的诉讼所累。今年5月的仲裁结果,不但没能成为“落点”,反而变成了诸多事件的“起点”。
  
  7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王老吉”商标归广药。当天,加多宝召开媒体说明会,并公布了一份被广药喻为的“神秘协议”——加多宝方面声称,此协议是一份独立协议,与此前已被仲裁的两份协议没什么关系,重要的是,该协议曾在国家工商总局备案。
  
  8月13日,加多宝再次召开媒体说明会,为了证明“神秘协议”的真实有效,甚至提供了今年7月9日经过公证的一份有关该协议的公证书。亮点在于,广药作为商标的备案义务人,于2003年6月30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备案。
  
  新金融记者看到,根据协议,有关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生效日期是:2003年1月20日,终止日期为:2013年1月19日。重要的是,加多宝已依据此协议申请仲裁,并被受理。
  
  然而,这份被加多宝“重磅推出”的协议却被广药方面以“多处涂改并相互矛盾,涉嫌造假”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时间,真假难辨。
  
  就“神秘协议”的真伪,广药早在8月2日召开过媒体说明会时就予以披露。在广药提供给新金融记者的回复中,广药细数了四个疑点。
  
  1.协议的签署时间是“2003年5月2日”,但协议首页起言就称“本商标许可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00年5月2日在中国广州市签订”。签订时间前后相差3年。
  
  2.协议第2.4条许可使用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止”,但协议第5.4条约定许可使用费只计算到“2010年5月1日止”,也即使用期限与交费期限两者完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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