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被置入百亿资产中存有违法批地
2013-01-30 10:25:35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重钢集团)拟将估值198.34亿元资产置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01005.SH/01053.HK,下称重庆钢铁),其中6605.587亩土地全部属于该市长寿区违规违法批地,面临被查处风险。据当地政...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重钢集团)拟将估值198.34亿元资产置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01005.SH/01053.HK,下称重庆钢铁),其中6605.587亩土地全部属于该市长寿区违规违法批地,面临被查处风险。

        据当地政府审计部门的相关材料,此次准备置入资产中的6605.587亩土地,虽已获土地使用权,但全部属于重庆市长寿区政府违规违法批地范围,同样面临被查处的风险。

        据重庆钢铁5月29日晚披露的重组预案,重钢集团拟置入的标的资产主要包括:重钢集团在重庆市长寿区投建的焦化、烧结、炼铁、炼钢等的相关资产,原料码头、铁路等配套辅助设施及上述资产所用部分土地。扣除重庆钢铁因环保搬迁导致的固定资产减损的预估值23亿元后,注入资产达175.34亿元。

        此次向重庆钢铁注入资产,缘于当初重钢集团环保搬迁时的承诺。2007年在重庆市政府的统筹安排下,重钢集团启动环保搬迁工程,旗下上市公司重庆钢铁也跟随搬迁,一同迁往三峡库区的长寿区。

        重庆钢铁董秘游晓安向财新记者表示,搬迁启动时,重钢集团曾作出承诺,搬迁不影响重庆钢铁的生产经营活动,由重钢集团投资建设长寿新厂区,重庆钢铁仅仅参与轧钢等末端生产环节的投资和建设。

        但这造成日后重庆钢铁和控股股东重钢集团的同业竞争,以及为保证前者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租用前者生产用地等关联交易问题。因此,二者希望通过前述资产注入,促进上市公司作为经营主体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据重钢集团和长寿区政府2006年底签订的《重钢新区钢铁基地建设项目合作协议》,重钢集团将在长寿区江南镇建立规模为550万吨钢、650万吨钢材的钢铁生产基地,长寿区政府按1.2万亩土地总体规划储备,作为重钢集团长寿新厂区及相关产业用地,其中一期用地为7500亩。

        在签署协议后,长寿区政府即启动为保障该项目建设用地的大规模征地活动。根据政府审计部门的相关资料,在2006年底至2007年9月,重庆市级相关政府部门分七次批复该项目征用长寿区江南镇7048亩,其中包括耕地3099亩、其他农业用地1195亩、建设用地2537亩、未利用地217亩。

        随征地工作的基本完成,拍地工作启动,速度异常迅速。例如,仅在2007年9月6日和10日两天,长寿区国土局就接连发布了江南新区A1、A2、A3、A4、A5、A6、A7共七块土地的拍卖公告,计划拍出6735.282亩土地。

        长寿区国土局在拍卖公告中给这些工业用地列出的产业类别分别为:炼钢、炼铁系统工程,轧钢系统型材、板材深加工,动力能源机修,焦化、烧结及球团,料场及仓储等。

        2007年9月25日前后,重钢集团拍得这些土地。一天后,2007年9月26日,长寿区政府以七份文件批复重钢集团,同意该公司搬迁项目用地申请。

        此后国土部门和审计部门相继对此提出异议。例如,国家审计部门就曾明文表示重庆市和长寿区的做法,实际上是化整为零批准建设用地,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该决定明确表示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同时也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即525亩)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即1050亩)的,需由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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