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全省消委会为消费者讨回9000万元
2013-03-07 23:59:32   来源:智闻网   评论:0 点击:

昨日,省消委会发布消费维权工作的年度报告。据统计,广东全省消委会2012年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约31.52万人次,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8106件,占全国总量的18.06%,解决消费纠纷95310件,占全国总量(505304件)的18.86%,投诉解决率97.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989.99万元。

  昨日,省消委会发布消费维权工作的年度报告。据统计,广东全省消委会2012年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约31.52万人次,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8106件,占全国总量的18.06%,解决消费纠纷95310件,占全国总量(505304件)的18.86%,投诉解决率97.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989.99万元。

  记者了解到,去年1月,省消委会启动“消费纠纷和解平台”,为消费者和企业提供“点对点”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服务。同时,引导和督促各地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将消费纠纷调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东莞市消委会按照“先试点对接、后选优建站”的原则,动员经营者与消委会建立消费投诉处理对接机制,帮助93家企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河源市消委会在大型旅游景点设立旅游消费维权服务岗,直接受理游客的消费咨询、投诉,现场帮游客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顺德区消委会在全区建设了83个消费维权服务站,遍布顺德各市场、商场、超市、景区等,实现了消费维权就地解决。

  在《粤港澳消费维权合作宣言》的引领下,省消委会联合香港、澳门消委会积极解决跨区域的消费纠纷,节约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深圳、惠州、东莞三市消委会实现跨市合作,珠海、中山、江门三地建立联合维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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