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与各县(市、区)签订2013年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
2013-04-04 18:58:47   来源:山西省农牧业信息中心   评论:0 点击:

为认真贯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和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销售行为,全...

  为认真贯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和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销售行为,全面提高饲料和生鲜乳的质量安全水平。本着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强化责任、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原则,日前,太原市农业委员会制定了我市2013年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并与10个县(市、区)农委、畜牧(局、中心)签订了《太原市2013年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全面落实了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根据《责任书》要求,各级畜牧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部署监管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因疏于监管、失职渎职、漏报瞒报导致本地区的饲料和生鲜乳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相关单位和领导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各级畜牧部门要明确监管职责、监管区域、监管负责人,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加强对饲料抽样监测和企业年度备案工作指导,取缔“非法奶站”和清查“非法收购、运输贩运生鲜乳”行为。要将饲料和生鲜乳监管责任细化分解到岗、落实到部门、落实到环节、落实到人。要建立应急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推进饲料产品和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2013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达到如下目标:

  1、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整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原料的平均合格率达到92%以上;饲料标签的合格率达到92%以上;饲料中禁用物质“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苏丹红保持未检出的记录;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保持未检出的记录;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00%持证生产;按时限要求,对依法判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及其产品的查处率达到100%。

  2013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达到如下目标:

  1、全面落实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奶牛养殖户检查率100%,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100%,生鲜乳运输车检查率100%;

  2、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查处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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