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石阡县采取水产品质量安全备案制
2013-04-19 14:09:05   来源:贵州省渔业局   评论:0 点击:

为确保2013年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4月16日,贵州省石阡县畜牧兽医局召开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会议。会议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县局在已开展的水产品常...

  为确保2013年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4月16日,贵州省石阡县畜牧兽医局召开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会议。

  会议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县局在已开展的水产品常规检测、送样检测和监管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安排部署,采取水产品质量安全备案制,要求县域内的水产养殖场、经营单位(户)销售的水产品,必须送样(或出具水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到县渔政站进行检测,合格后必须到渔业监管部门或市场管理处登记备案方可进行销售。同时要求各乡镇站必须与辖区内水产养殖、经营单位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相关热词搜索:贵州省 石阡县 采取

上一篇:机构巅峰对决:东阿阿胶暴跌前夜神秘邮件预警
下一篇:农夫山泉“质量门”发酵 华润怡宝或成受益者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