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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集团变身记:从国资到民企
2012-12-26 17:20:00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今天的一家大型民营企业,旗下拥有两家上市公司的中国远大集团发展总公司曾是一家中央企业。这家成立于1993年的企业最初主管单位是国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经改制和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股权转让,其控制权最终落在曾经的管理层手中。

  【青松网-讯】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今天的一家大型民营企业,旗下拥有两家上市公司的中国远大集团发展总公司曾是一家中央企业。

  这家成立于1993年的企业最初主管单位是国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经改制和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股权转让,其控制权最终落在曾经的管理层手中。从本报采访获得的资料来看,远大集团多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涉嫌被低估。

  本报耗时数月,但仍难完全厘清其错综复杂的股权交易定价及过程。伴随着企业资产不断壮大,远大集团的私有化全过程仍然迷雾重重。

  扶贫办下的“蛋”

  1993年,中国远大集团发展总公司(下称“远大集团”)成立,主管单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扶贫办”),注册资金一亿元。

  1996年起,远大集团进行改制。当时,扶贫办出具了《关于同意远大集团发展总公司进行股份化改造的批复》,为远大集团的改制埋下了伏笔。

  1997年,远大集团的主管单位由扶贫办变为国家经贸委。2003年,国家经贸委撤销时,远大集团没有像当时的其他央企一样,移交到国资委或地方国资委,而是直接挂靠全国工商联。

  当年,远大集团已经参股和控股了上市公司华东医药和连云港如意集团,旗下还有若干房地产公司、酒店。

  据知情人士透露,远大集团挂靠在全国工商联期间,工商联管理层中有人提出质疑称,远大集团不应该作为民营企业挂靠工商联,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不过,此事随后不了了之。

  全国工商联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解释说,该组织确实曾经有一些国企会员,随着经济发展,一些国企退出了工商联,也有一些国企仍保留了会员资格,但企业性质与会员资格并不挂钩。

  从1997年到2007年,远大集团共进行了7次股权转让,先将国有独资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再通过股权转让,形成子公司、母公司循环持股局面。目前,远大集团已控股两家A股上市公司,还拥有多家制药企业、酒店、信用社、房地产公司等,且早已不是国企。

  模糊的“身份”

  远大集团成立之初,到底是什么性质,由谁出资?

  远大集团1993年创办时的“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显示,远大集团1993年由扶贫办组建,首任法定代表人为当时扶贫办的负责人,企业注册资金1亿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远大集团设立时的审批机关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文件号【1993】外经贸政审函字第1443号的文件同时同意扶贫办成立远大集团发展总公司及其三家子公司。

  根据1993年8月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远大集团的初始国有资本总额1亿元,为主管单位扶贫办拨款。

  1994年远大总公司先后设立潍坊分公司和汕头分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提交企业登记的分别是远大总公司的主管业务经理胡凯军和副总经理于林。同年又先后设立浙江远大经济发展公司、山东远大经济发展公司、黑龙江远大经济发展公司、福建远大经济发展公司、上海远大经济发展公司、云南远大经济发展公司、深圳远大经济发展公司、远大房地产开发公司。

  当时,上述各子公司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均载明企业为国有资本。1994年远大总公司又先后成立北京、天津、海南、冀东分公司。

  1994年10月26日,胡凯军被任命为远大集团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5年,胡凯军实际控制的Outwit Investments Limited公司对H股上市公司曼盛生物科技(现已更名为远大医药)股权进行收购时,其公告披露,远大集团是一家成立于1993年的私人公司,胡凯军于当年加入远大集团。

  上述公告将远大集团定义为私人公司的同时,也承认截至公告之日,胡凯军并未拥有远大集团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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