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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分公司水泥长期掺假 重罚后仍不悔改
2013-01-25 19:22:52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图为该公司的水渣传输系统(图片为本报记者调查时拍摄的视频截图)。  冀东水泥(14.17,-0.13,-0.91%)集团相关分公司长期在水泥熟料中掺杂使假 重罚之后仍不悔改本报记者 杨荣坚2012年6月,记者接知情人举报,称...

        专业人士强调,水渣是水泥的原料,但绝不是熟料的原料。因为水渣要在水泥熟料、石灰、石膏等激发剂的共同作用下,才能制成水泥。记者多方询问,结果都是一句话,水渣不是熟料的原料。几个销售水渣的经销商听记者说买水渣用于生产熟料,都觉得非常可笑。

        记者查询冀东水泥执行的产品标准JC/T853-1999《硅酸盐水泥熟料》,其中明确规定“不带有杂物,如耐火砖、垃圾、废铁、炉渣、黏土等。”显然,“炉渣”指的就是水渣。

        那么,冀东水泥作为专业生产水泥的上市公司,为什么要违规生产呢?回答极为简单:非法利益。

        记者去年9月初在辽阳调查时,熟料的价格约为每吨380元,而在冀东地区,水渣的价格大约每吨30元上下,全部成本加在一起也不会超过每吨50 元。在熟料中添加水渣,企业无疑可以获得高额利润。咱们可以算一笔账:冀东水泥辽阳公司年生产能力为120万吨熟料,如果按照5%的比例来添加水渣,其添 加量为6万吨,仅这一项获得的利润就在2000万元以上。如果按照记者所了解的情况,该公司在2009年被处罚后一直没有改变生产方式,那么3年来其非法 所得就有可能是6000万元以上。这还仅仅是辽阳公司一家,其他公司呢?

        难以置信的失信

        记者依据信息公开条例,从辽阳市法院拿到了该市白塔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辽阳市质监局以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自 2008年2月24日至当年6月19日生产销售的硅酸盐水泥熟料中掺入烘干湿矿渣属掺杂行为,2009年3月24日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生 产、销售未经明示的掺杂硅酸盐水泥熟料;处违法生产销售掺杂的硅酸盐水泥熟料货值金额50%的罚款。”

        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不服处罚,将辽阳质监局告上法庭。他们提出了5个辩白的理由,均被质监局一一驳回。其中第3条显得尤为可笑——“原告采用 的JC/T853-1999是推荐标准,不属于强制性标准,因此原告在生产中添加烘干湿矿渣的行为并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众所周知,企业坚 持标准生产,不仅是责任,也是义务。以推荐性标准为借口来为自己辩解,显得十分可笑和无力。

        在磐石调查时,记者还了解到,该公司生产的熟料分为两部分:一是自己用于加工水泥的熟料,不加或少加水渣;另一大部分是用于外销的熟料,多加水 渣。自用的存于密闭库区,外销的存于露天场地,可见其并非不知道添加水渣对于水泥质量的危害,所谓改善工艺、节能减排的借口是根本不成立的。

        记者在调查时曾以购买方身份与冀东水泥销售人员有过接触,对方十分警觉。不仅询问记者是哪个厂家,还要详细询问一些技术问题。记者提出带一点熟料样品回去,对方立刻拒绝。如此不合常理的销售手法,也给记者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耐人寻味的是,被政府部门处以1600多万元的罚款本已是重大的经济损失,又连续在一审判决和终审判决中败诉,如此重大事项必须向全体股东和社 会进行公告明示。但是,记者查询该公司2009年以来的所有公开资料,没有任何关于此一被处罚的信息,更没有两次败诉的信息。熟悉上市公司管理法律法规的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冀东水泥隐瞒信息不报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受到严厉处罚。《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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