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股份低价卖楼 或涉嫌利益输送
2013-01-25 19:23:02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成立子公司后从未经营业务,并通过此子公司倒手卖出一幢商厦,大江股份(600695.SH)低价转让商业地产引来质疑。1月15日晚,大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星弘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星弘公司)99.92%股权以1....

        大江商厦到底价值几何,7157元/平方米的价格是否过低?资料显示,大江商厦于199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166号,松江体育中心边,是典型的闹市商区。而记者从得到的信息显示,位于松江茸梅路296-302号的中山广场于2005年建成开业,位于松江嘉松南路思贤路口的松江新城九号商业广场于2007年建成,两者的售价均约1.7万元/平方米。

        上海房产交易中心网站挂牌信息还显示,位于松江区谷阳北路(大江商厦所在地)2399弄的两处住宅,竣工日期皆为2009年,均价分别为1.45万元/平方米和1.62万元/平方米。再看商铺,同样是松江新城东区,一处竣工于2005年的4层店铺均价1.58万元/平方米,一处竣工于2009年3层店铺均价2.22万元/平方米。无论是哪一处房产,均价都远远高于大江商厦的成交价。

        考虑到大江商厦已使用13年左右,而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仅40年,是否该给大江商厦打个折扣?江苏良翰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伟律师告诉《证券市场周刊》,对商业地产评估,存在土地升值和土地使用年限减值两个方面,最后的结果是否具有合理性只能看专业评估公司的判断,但在实践中,34.5年土地使用年限的商业地产的售价未必会比38年土地使用年限的便宜。

        就此来看,同样是闹市区的商业综合体,大江商厦售价仅为可比对象的四成多,这就令人难免怀疑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了。

        刘宏伟律师同时表示,按相关法规,可以理解为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如果不涉及公共利益的话,政府是依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的,但申请续期是否要交费,交多少费,还没有相关规定。

        就文中疑问,记者数次拨打电话联系大江股份,截止发稿,未联系上公司有关人员。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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