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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高管业绩披露期减持难撇内幕交易之嫌
2013-01-26 14:08:40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记者 宋元东 ○编辑 阮奇窗口期违规减持向来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话题,也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领域。三季报刚落下帷幕,天晟新材(6.140,0.00,0.00%)高管徐奕触碰红线。不过,作为公司当时董事兼副总裁的徐奕(公...

“这难撇内幕信息之嫌!”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昨日向记者表示,高管不得在季报披露前的“窗口期”减持就是为了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初衷。具体来看,徐奕减持时已是三季末,作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而且随后还身居执行总裁,很难相信他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一无所知。而且就在徐奕减持后不久的10月15日,天晟新材发布了三季度业绩预告,虽然预测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2.44%至9.27%,但大幅低于上半年40.57%的增幅。显然,公司第三季度业绩不尽如人意(三季报披露,公司今年7至9月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58.67%),可视作利空消息。徐奕在利空消息披露之前利用自己身份优势掌握的信息减持股票,基本就可以认定构成内幕交易。徐奕减持之后,天晟新材股价持续下跌,股票加权均价由减持日的6.95元下跌到目前的6.14元。

薛洪增进一步认为,徐奕已主动将成交金额的20%上交公司并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一旦认定为内幕交易,内幕交易人不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就这样轻松过关,这将成为A股一个十分恶劣的样板!”一位业内人士评价称,天晟新材对上述违规事实的披露不及时。公司三季报披露时间早就有预约,徐奕减持发生之时违规即成为事实。况且10月26日公司就正式披露三季报,为什么上述违规的披露时间非要拖到11月3日才公告? 其次,如何认定徐奕未利用信息优势回避亏损,从而获得不当得益?公司没有给出说法之前就草草认定其未涉及内幕交易,无法令人信服。如果高管自罚即可代替监管层的处罚,很可能会给以后的违规减持甚至内幕交易提供一个很坏的样板。这也是高管“窗口期”违规减持屡禁不止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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