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饮料瓶 液体射出伤人眼(图)
2013-01-12 22:24:56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蒋芳卿在病床上躺了10天。南都记者 陈岩 摄南都讯 记者陈岩43岁的蒋芳卿开始恐惧一切瓶装饮料,不论里面装的是啤酒、可乐,还是牛奶、矿泉水。恐惧源自于上个月,她打开一瓶350毫升装的营养快线,没想到这个塑...

蒋芳卿在病床上躺了10天。南都记者 陈岩 摄

 

 

蒋芳卿在病床上躺了10天。南都记者 陈岩 摄

 

南都讯 记者陈岩43岁的蒋芳卿开始恐惧一切瓶装饮料,不论里面装的是啤酒、可乐,还是牛奶、矿泉水。恐惧源自于上个月,她打开一瓶350毫升装的“营养快线”,没想到这个塑料瓶饮料瞬间变成一把“水枪”,里面的液体像“子弹”一样射出,将她的左侧眼镜片击碎,碎裂的镜片又将她的左眼眼角膜穿通。在病床上躺了10天,蒋芳卿觉得该有人为她的伤负责。

 

牛奶伤人令人难以置信

 

昨天下午,记者在斗门遵医五院眼科住院病房里见到蒋芳卿,她的左眼上还包着白纱布,医生说,蒋芳卿受的是眼角膜穿通伤,角膜和结膜都缝了线,缝合长度为12毫米。

 

“没想到啊!谁能想到?”蒋芳卿至今都不敢相信,牛奶竟然也能伤人。

 

蒋芳卿是浙江人,来到斗门已经十年,在井岸镇北澳市经营一家理发店。11月24日下午3点多,她拿起店里一瓶没有开封的“营养快线”准备喝,刚刚拧开盖子,突然“嘭”的一声,瓶子里的液体变成一股奶柱冲了出来,狠狠地冲击到她的眼镜上。

 

蒋芳卿说,她感觉眼睛一疼,赶忙闭住,蹲下身把瓶子和盖子都放到地上,她眯着眼睛找来纸巾擦脸,才发现眼镜的左侧镜片不见了,而纸巾上除了牛奶,还有一些血。蒋芳卿说,她近视多年,左眼125度,右眼175度,一直都戴眼镜,这次如果不是镜片挡了一下,自己受伤的严重程度可能更厉害。

 

据了解,这瓶“营养快线”是店员两天前从附近的一家小店里买来的,买来时是冷的,之后一直放在常温下。

 

医院诊断眼角膜被穿通

 

理发店里的一名店员见到了这一幕,而隔壁一家小店的老板冉梦娇在听到“嘭”的一声后也跑了过来。

 

“我看到那个瓶子还在往外喷沫子,好像冒白烟似的。”冉梦娇说,当时她正跟两名男性朋友打纸牌,听到声响就跑过来看,只见蒋芳卿一脸的奶,显得很狼狈,地上也都是洒落的牛奶,装“营养快线”的瓶子还在冒着烟,像电影里手枪射完子弹后冒的烟一样。

 

见到蒋芳卿的眼睛流血,几个人连忙把她送去医院。店员则在收拾地面时,找到了蒋芳卿碎裂成几块的镜片。

 

在蒋芳卿的病历上,医生写着“左眼被"营养快线"饮料气体打破眼镜片刺到”,角膜中心处角巩缘全层裂伤,眼内容物脱出,色素膜嵌钝伤口长约12m m,诊断结果为“左眼角巩膜穿通伤”,需要手术缝合治疗。

 

医生说,蒋芳卿的左眼球结膜缝线,要10天后才能拆线,而角膜缝线至少要30天,其间每天都需要打吊针。蒋芳卿说,她每天花费都在300元左右,住院十天已经花费了5000多元。

 

说法

 

伤者称经销商来过看望

 

记者看到,造成蒋芳卿受伤的“营养快线”瓶子已经发生了凹陷变形,但没有破损,上面的标签显示其为“牛奶+果汁”口味,生产日期为今年8月23日,日期下方还有一个“7123G Z”的编码,此外,标签显示,饮料在常温保质期为9个月,并注有“开盖后需冷藏,请当天引用”的字样,但没有标明此饮料可能出现爆瓶等情况。

 

蒋芳卿说,几天前,“营养快线”珠海经销商派人到医院来看她,证实这个“营养快线”是他们代理的产品,在离开时,说昨日给她答复,但她一直都没等到电话。

 

记者联系到经销商方面一位负责人,对方表示的确去看过蒋芳卿,也看过了那个“营养快线”的瓶子,不过对于这瓶“营养快线”是不是他们代理的正牌产品,该负责人却说“我不能说不是我们的瓶子”,但最终结果还得是厂家质检部的人来认定,他不好发表看法。目前,他们已与厂家取得联系,这几天就会有人过来调查,如果结果显示确实是产品质量问题,将通过消协等第三方来协调处理。

 

记者拨打标签上标注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的售后服务热线,一位工号为8519的话务员在详细记录了“爆瓶”的“营养快线”的生产日期和编码后,表示将会通知有关人员,让他们上门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理,但并未对类似情况出现原因进行解释。记者在晚上6点左右拨打娃哈哈总部电话,截至昨晚9时30分,始终没有得到关于这件事的回应。

 

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树林说,生产者就产品存在致害危险负有合理说明或者警示的高度必要性,如果没有警示说明或者警示说明不充分,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产品侵权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

 

链接

 

网上多有伤人事件报道

 

通过网络搜索“营养快线"+伤人",会搜到不少新闻链接,其中有消费者受伤后状告厂家获赔偿的案例。但这些案例很多是转发的,具体出处无法一一核实。如2006年,四川成都市民刘女士在打开“营养快线”时,瓶盖被饮料冲击打到其左眼,造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厂家赔偿3万多元;2009年,河南洛阳的张女士打开“营养快线”发生“爆瓶”,左眼受伤,法院判决厂家赔偿2万多元;2010年,广西桂林的秦先生在打开“营养快线”时右眼被瓶盖击中,鲜血直流,他要求赔偿但还没有得到结果;今年7月,西藏拉萨市民许先生打开“营养快线”,瓶盖被饮料冲击打到左眼,造成左眼失明。

 

作者:陈岩

本文来源:搜狐网

相关热词搜索:打开 饮料瓶 液体

上一篇:律师胡钢:安全厂商侵犯隐私行为涉嫌犯罪
下一篇:合景泰富苏州项目被曝装修缩水 质量问题严重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