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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强化检疫检验环节监管 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2013-05-04 10:02:19   来源:庆阳农业信息网   评论:0 点击:

检疫检验是畜产品监管工作的重内容和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手段。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在检疫检验环节监管上,严把“四关”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产地检疫关。在产地检疫上,做到“实行一个制度,签订两项...

  检疫检验是畜产品监管工作的重内容和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手段。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在检疫检验环节监管上,严把“四关”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产地检疫关。在产地检疫上,做到“实行一个制度,签订两项承诺,凭借一个证明,落实两个责任”。

  一个制度就是,全县建立了15个乡镇分所,养殖企业通过报检点申报检疫;两项承诺就是,生猪、牛羊调出经纪人向畜牧部门承诺,不得引导养殖企业添加违禁物,不贩运没有违禁物质监测合格的畜禽。养殖企业向畜牧部门承诺不使用违禁物质和规范使用兽药的承诺;一个证明就是,产地检疫人员凭“瘦肉精”监测有效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两个责任就是,检疫人员不仅承担畜禽检疫工作,而且承担“瘦肉精”监管的责任。

  二是屠宰检疫关。在屠宰检疫中,做到“一查验、二检疫、一登记”。“一查验”就是,对进入屠宰厂的生猪严格查证验标,手续不全,未佩戴二维码耳标的生猪不得入厂屠宰;“二检疫”就是,按照检疫规范认真开展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一登记”就是,认真做好畜禽屠宰检疫登记,及时、准确、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实现畜产品检疫监管可追溯。

  三是“瘦肉精”监测关。确定专人负责场检疫工作,按照每批不低于2%的比例抽检生猪“瘦肉精”合格者,方可屠宰。

  四是无害化处理关。对检疫不合格畜禽或产品,严禁食用、出售、转用,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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