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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收取通行费”为何迟到16年?
2013-01-07 09:58:31   来源:智闻网   评论:0 点击:

  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的终止收取通行费迟到16年,我们反倒要庆幸迟到总比不到强,这不能不说是黑色幽默。还完贷款停止收费,这不是赏赐而是原则。要让终止收费不再迟到、不到,既要完善制度,厘...

  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的“终止收取通行费”迟到16年,我们反倒要庆幸“迟到总比不到强”,这不能不说是黑色幽默。还完贷款停止收费,这不是赏赐而是原则。要让终止收费不再迟到、不到,既要完善制度,厘清相关部门责任,追回超额收取的费用;同时,应探索发放公路债券,避免被少数利益寡头所绑架。

  河南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7日宣布,从8日零时起,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终止收取通行费。这意味着作为河南省第一条收费桥梁,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将结束26年的收费历史,正式回归公益。(10月7日《新华网》)

  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收费公路原本应该在还完贷款之后就停止收费,而2008年国家审计署对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结果显示,总投资1.78亿元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1996年已经全部还清贷款,违规收费14.5亿元。也就是说,这一声“终止收取通行费”足足迟到了16年。

  如果把纵横交错的公路网比作人的毛细血管,那么收费站就是堵塞血液畅通的“血栓”。与多收14亿多的有形负担相比,超期收费造成阻塞物流、妨碍经济、与民争利、激化矛盾的无形损失难以估量。在审计署审计结果引起轩然大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撤销收费的背景下,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岿然不动,继续违规收费到现在,其底气从何而来?

  首先,相关规定不够完善,给了收费公路可钻漏洞。1998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虽然对收费公路作了规定,但由于缺少细节,很多还贷公路都通过变更经营主体转变成了经营性公路,并且从转让之日起重新计算收费年限,导致公路到期仍收费。以京港澳高速

  (原京石高速)为例,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不过,1999年12月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该高速公路的经营权后,这条公路就由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彻底变成了经营性收费公路,重新获得30年的收费期限,堂而皇之地继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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