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被诉赔4800万 董事长之弟陷关联交易
2013-01-26 14:23:32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海南椰岛(7.16,-0.02,-0.28%)(600238.SH)正面临一单担保连带责任赔偿诉讼,诉讼所涉金额约20倍于其2012年前三季净利。不止于此,诉讼状更揭示了海南椰岛董事长张春昌和其弟张春田发生关联交易新的线索。本报记者...

        海南椰岛(7.16,-0.02,-0.28%)(600238.SH)正面临一单担保连带责任赔偿诉讼,诉讼所涉金额约20倍于其2012年前三季净利。不止于此,诉讼状更揭示了海南椰岛董事长张春昌和其弟张春田发生关联交易新的线索。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因保理融资相关业务,平安银行(13.62,0.20,1.49%)海口分行于2012年9月19日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椰岛(集团)洋浦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椰岛物流",海南椰岛控股子公司)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4803万元及其利息,并请求判令海南椰岛及海南商道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商道实业")、张春田等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次诉讼相关内容显示,在第一笔款项出问题之后,为商道实业追加担保的,就是张春田及其所属的公司股权,而张春田实质控制着商道实业。

        而在此前的9月15日,海南椰岛针对媒体质疑其关联交易的报道发布澄清公告称:海南椰岛承认张春田是董事长张春昌的兄弟,但公司与商道船务、圣泰贸易及商道实业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交易。

        "我不知道这个事情,如果相关事务没到需要公告的程度,他们(公司的人)不会跟我说的。我得明天到公司问问。"11月7日晚间,海南椰岛董秘李勇称。11月8日,本报记者多次拨打李勇手机,均未能联系上他。截至11月8日,公司也未发布相关公告。

        而本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海南椰岛方面已收到了法院的通知书。

        "我行海口分行起诉椰岛(集团)洋浦物流有限公司一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我行会积极地对该笔授信进行清收工作,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我行秉承依法合规的原则处置这一问题。"11月8日,平安银行如此回复本报记者。

        一位熟悉该案件的人士则告诉记者,这类情况挺少出现,平安银行颇为重视,目前正在调查。

        记者还获悉,平安银行海口分行此前已跟海南椰岛联系过,但上市公司对此没有给出正面答复。

        平安银行追讨4800万

        海南椰岛被起诉的渊源,可追溯至其与商道实业的直接交易。

        2009年6月30日、2009年11月26日、2010年5月25日,商道实业将其与海南椰岛进行酒精购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平安银行海口分行,以保理融资的方式分别三次取得8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此时,保理买方为海南椰岛。

        到了2010年年底,海南椰岛发函给平安银行海口分行称,由于公司内部结构调整,公司与商道实业酒精购销业务移交下属公司--椰岛物流。海南椰岛是椰岛物流最大的股东,占出资比例的94%,海南椰岛称愿意为其承担全部付款责任,并愿意作出书面承诺。

        2011年1月,保理买方随之变更为椰岛物流,海南椰岛则承诺对椰岛物流应收账款支付业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年5月25日,平安银行海口分行与商道实业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深发海分综字第20110525001号】,约定予商道实业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操作模式属于有追索权的明保理,给商道实业的融资比例不高于应收账款的80%。

        "由于有追索权的规定,意味着买方即椰岛物流如果逾期支付应收账款,商道实业也要对这个等价款承担连带责任,平安银行海口分行就有权要求商道实业支付这笔钱。"11月7日,一位负责对公贷款业务的银行人士告诉记者。

        同日,海南椰岛收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之后,同意对通知书中的全部应收账款承担全部付款责任。

        合作开始很顺利。从2011年5月25日开始,商道实业向平安银行海口分行转让对买方椰岛物流的应收账款31笔,海口分行则向商道实业发放预支价金31笔。

        但好景不长,31笔中的最后7笔预支价金出了问题。截至2012年9月15日,商道实业尚未向平安银行海口分行结清这7笔预支价金,银行多次向椰岛物流、海南椰岛及相关担保人追索未果。

        据平安银行海口分行计算,前述7笔应收账款总额为4803万元,截至2012年9月15日的利息总额为58万元。

        "平安银行也是没有办法了,才选择了起诉这一条路。这也意味着其他很多方式都收不到钱。"一位接近平安银行的人士称。

        平安银行海口分行于2012年9月19日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椰岛物流向其支付应收账款4803万元及其利息,并请求判令海南椰岛及商道实业、张春田等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而在总共8项"诉讼请求"中,除了第1项是针对椰岛物流外,第2项便是要求海南椰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800万元,对于平安银行诉讼指向的任何一方而言,均显沉重。

        "从此前签订的合同分析,在诸多连带责任方中,谁有钱,能否还得起钱,平安银行就有权利向这一方追讨。"一位了解相关规定的人士向记者解释。

        海南椰岛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椰岛物流营业利润为负,亏损了332万元。这意味着,海南椰岛的净资产,尚不足该笔欠款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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