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外汇 > 正文

晶方科技:中方股东得不偿失?
2013-01-29 12:45:06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6月20日,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方科技")上市获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如果不出意外,晶方科技将成功登陆上交所,各方股东都将从中受益。但查阅晶方科技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可以发现,晶方科...

        6月20日,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方科技")上市获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如果不出意外,晶方科技将成功登陆上交所,各方股东都将从中受益。

        但查阅晶方科技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可以发现,晶方科技在设立和发展的过程中,中方为了获得外方的技术,付出了巨大代价。而且,在晶方科技的股东中,神秘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更因身份复杂而令公司架构变得扑朔迷离。

        中方付出多少代价? 

        从晶方科技的股权结构可以看出,发行前,外方股东EIPAT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5.27%,中方股东中新创投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05%。中新创投为国有股东。

        尽管中新创投为第二大股东,但纵观晶方科技这些年的发展历程却可以看到,中新创投在晶方科技投资要远远大于外方股东。

        除了中新创投直接持有的晶方科技29.05%的股份,中新创投还有对晶方科技的间接投资。

        中新创投和其全资子公司持有晶方科技第一大股东EIPAT30.63%的股权,相当于间接持有晶方科技10.8%的股权。

        中新创投持有晶方科技第四大股东英菲中新的49.50%股权,而英菲中新持有晶方科技8.30%的股权,相当于中新创投间接持有晶方科技4.11%的股权。

        加上间接投资,中新创投相当于持有晶方科技43.93%的股权,大于外方股东EIPAT占有的股权比例。但由于中新创投对EIPAT和英菲中新均无实际控制权,导致中新创投尽管对晶方科技的实际投入大于外方股东EIPAT,但却只能屈居第二大股东。

        和中新创投的巨大付出相比,外方股东EIPAT的付出显得不太相称。公司成立后,Shellcase(EIPAT的前身)的出资仅为总股本的10%,而且是在中方股东中新创投和英菲中新出资到位后以设备出资的。

        2007年2月,Shellcase以500万美元债权向晶方科技增资。2008年10月,Shellcase以250万美元货币现金对晶方科技出资。而其中500万美元的债转股资金来源于中新创投向Shellcase的投资。

        中新创投虽然付出这么多,但并没有得到晶方科技的控股权。而对外方股东EIPAT的投资500万元,虽然取得了30.63%的股权,但却连董事委派权都没有取得。

        而中方付出这么多,无非是为了获得ShellOP和ShellOC技术。但这两项技术,外方仅仅是以有偿让渡技术使用权的方式投入的。晶方科技为此每年要支付高额的技术使用权利金。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内,晶方科技应付EIPAT技术使用权利金分别为180.52万元、190.62万元、195.44万元。

相关热词搜索:晶方 科技 中方

上一篇:天华科技:独立董事不独立 大肆隐匿关联关系
下一篇:一汽整体上市或受影响 身陷抄袭大众疑云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