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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遭上证所公开谴责 *ST南纺财务造假
2013-01-26 14:27:49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早报记者 陈月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昨日连续发布两份公开谴责公告。其中,黑龙江北大荒(6.85,-0.10,-1.44%)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荒,600598)因累计对外拆借资金高达9.76亿元未及时进行披露,严重违反股票上...

        早报记者 陈月石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昨日连续发布两份公开谴责公告。

        其中,黑龙江北大荒(6.85,-0.10,-1.44%)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荒,600598)因累计对外拆借资金高达9.76亿元未及时进行披露,严重违反股票上市规则。上证所决定给予北大荒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丁晓枫公开谴责。

        无独有偶,因涉嫌制造和披露虚假信息,上证所昨日还决定给予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ST南纺(4.12,0.00,0.00%),600250)和前董事长单晓钟等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单晓钟等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月份遭上证所调查

        上证所表示,自2011年8月3日至2012年1月12日期间,累计对外拆借资金9.7625亿元,占该公司2010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31%,该等资金拆借事项直至2012年9月12日才予以披露。

        北大荒今年10月29日曾发布公告称,经该公司核查,该公司应于2012年12月31日收回的3.23亿元拆借资金中,2.35亿元的拆借资金存在还款逾期的可能。另查明,前述资金拆借中,公司董事、总经理丁晓枫分多笔审批拆借的资金金额达6.02亿元。

        公告显示,上述存在还款逾期的可能的2.35亿元拆借资金来自于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0日到期的1.6亿元、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0日到期的5000万元和海南鹰力不动产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5日到期的2500万元。

        查阅公告发现,北大荒在今年5月遭上证所调查。北大荒11月22日披露,上证所在5月就公司在房地产业务上违规拆借事项向公司全体董事及总经理下发问询函,随后北大荒应监管部门要求对违规拆借进行核查,并发现今年末应收回的3.23亿元拆借资金中有2.35亿元存在逾期还款的可能,并10月29日予以公告披露。蹊跷的是,应监管机构要求上述公告需全体董事签字确认,但四名董事陶喜军、刘长友、王贵、于金友因“工作原因”未能签字确认。随后,上证所再次下发问询函要求其具体说明“工作原因”的内容,并对上述公告是否确认发表意见。

        “公司治理存薄弱环节”

        值得关注的是,北大荒在10月29日的公告中称“由于董事长长期缺位,北大荒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中均存在薄弱环节”。公告显示,北大荒独立董事朱小平在回复上证所问询时表示,4月下旬在知道公司违反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规定擅自将大量资金拆借给房地产企业的情况以后,自己在公司4月25日召开的17次董事会上曾指出整件事情的严重性,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要求追究下面分、子公司当事人的责任,追回有关资金。当时董事长和总经理都在场,他们提出自己都知道此事,不是下面人擅自行为,提出不在董事会上讨论此事,要求私下汇报。

        上证所昨日表示,由于北大荒拆借金额巨大,未及时进行披露,市场影响恶劣,公司董事、总经理丁晓枫直接实施了相关资金拆借行为,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决定给予北大荒和丁晓枫公开谴责,抄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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