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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牛水泥被通报折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之忧
2013-01-26 15:06:55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本报记者 黄贵耕 林朝曦报道8月27日,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下简称省高指)《关于三明建泰高速公路不合格水泥用于实体工程问题的通报》(即闽高路工[2012]322号下简称《问题通报》)称福建金牛水泥有限...

        一个典型的事例也许可印证各高速公路公司依仗“省高指”的强势地位,对相关施工单位显示公平的要求以及“省高指”选择性的行政特点。此事可追溯到几年前。

        2008年12月11日,《中国产经新闻》曾在B3版刊出记者调查《福建浦南高速:项目方该不该向施工方要小汽车?》一文,披露了作为全省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潜规则”,福建高速(2.18,0.00,0.00%)公路公司下属的浦南高速公路公司直接向施工方按中标路段长短的比例,合计要求各施工单位为项目方工作人员购买几十部高档进口越野车,连同油费及维修费总耗资数千万元,导致施工方无力支付工程材料款等问题。

        本报为此还专门配发《对福建浦南高速“潜规则”的两点质疑》的评论指出,羊毛出在羊身上。所有与建设项目本身没有直接关系的额外支出,最终都将体现在建设项目本身的质量上。试想,如果中央4万亿元投资用于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有一大部分都“按合同”给甲方买了小汽车或其他什么与生产无关的东西,这保增长促发展的4万亿元,有可能就会打了水漂,最后就难免不出几堆“豆腐渣”工程。但是,作为代表省政府管理高速公路建设的“省高指”却始终无动于衷,至今未作任何通报和处理。

        在金牛水泥质量通报中,一起被通报的还有相关标段的施工单位——中铁十六局一公司。

        作为金牛水泥质量问题存争议的关联第三方,中铁十六局给《中国产经新闻》的说明材料,也许能够透露争议的部分真相。

        12月12日,中铁十六局一公司宣传部负责人给本报记者提供的说明材料称:金牛水泥是通过公开招标进入施工地,根据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水泥质量进行复验,复验包括3d强度、28d强度及其他规范规定的指标,3d强度及其他指标合格后即可以使用。本项目中的水泥是在3d强度检测合格后使用的,但工地试验室检测28d强度存在疑问,由此产生的水泥质量问题。

        作为施工单位,6月份工地发现金牛水泥出现胶砂强度不合格后,立即上报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问题出现后,该工地项目部随即对混凝土的其他原材料进行了重新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同时按照通报要求停止使用金牛牌水泥,改用万年青水泥。

        8月份,请福建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问题水泥进行检测,同时对使用问题水泥的所有结构件进行回弹检测,对重要构件进行取芯送福建省公路工程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10月15日,建设单位又组织召开了有福建“省高指”、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参加的水泥质量及混泥土质量专家论证会,参会专家最后认定水泥质量合格,混泥土结构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11月15日至17日,该工地项目部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委托福建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对质量有疑问的水泥所涉及的4片T梁进行了静载试验,其结论为:满足设计荷载要求。

        最后,中铁十六局一公司在说明中表示:待福建“省高指”和福建省交通建设安全质量监督局对事件作出最终决定后,我单位将严格遵照执行。

        金牛牌水泥的质量显然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通过调查,也发现有多起关于金牛牌水泥的质量问题投诉。但是,福建“省高指”对金牛水泥在建泰高速公路相关标段因质量问题作出的通报是否存在草率性或滥用职权?遭通报的金牛水泥最后命运如何?对于以上问题,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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