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董事长全面否认指控 欺诈门两大疑点待解
2013-01-25 19:23:13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本报记者 关囡 王国信 发自北京 《 国际金融报 》中国最大汽车经销集团——庞大集团(5.17,0.01,0.19%)(股票代码:601258)正受到比以前更多的关注。去年8月曾一度将庞大集团带入舆论漩涡的欺诈门在今年又开...

        而关于车主在合同中同意购买国二车并承担相关后果(如无法上牌等)也有说明。记者查看了相应的附件,该附件表示双方交易的车辆为国二车,2008年7月1日以后不能上牌照上路购买时有风险等内容。

        对于买方在之前报道中所出具的合同为何没有该附件,庞庆华表示,“调查发现当时业务员是与买方明确说明的,是买方没有对外提供此附件,不存在欺骗。”

        另外,针对前几日报道,庞大还表示,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范忠典、肖春二人没有与庞大签订购车合同,不是本公司客户,庞大将保留诉讼权利。

        被误解的融资租赁?

        关于此次“合同欺诈”,争议就在于,购买者认为,商议好的贷款买车的“购车合同”没有签,实质上签订的是“融资租赁合同”,这是一种变相的诱骗。

        此前,庞大强制拖走了几辆逾期不还款的车辆。庞庆华表示,强制拖走车辆是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车主逾期仍不还款,累计已达400多万元,庞大索款无效只得追回部分车辆。而融资租赁合同也是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是目前与银行贷款并行的两种贷款购车方式之一。

        为什么庞大与车主当初签订的是“融资租赁合同”,而不是贷款合同?庞庆华表示,银行贷款的合同双方为银行和购车人,庞大作为风险担保人,手续繁多、过程缓慢。而融资租赁的合同双方是融资租赁公司和车主,庞大集团下属庞大乐业公司具备商务部颁发的融资租赁资质,这是一种十分方便快速的方式。

        庞大集团从1999年开始就以自有资金从事分期付款卖车业务,模式从消费信贷、融资租赁、厂家金融,发展至目前的“租赁贷”业务。而起步于2010年的庞大集团融资租赁业务在过去两年中发展迅速,堪称公司目前最赚钱的业务。Source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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