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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全面否认三大问题 法律专家称需普及融资租赁知识
2013-01-25 19:24:52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在庞大集团公告澄清相关媒体所提及的合同欺诈门等一系列的报道后,上周末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针对上述报道的具体细节及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与媒体、法律专家及所涉企业进行了座谈。在座谈中,空白合同、国二排放及质量...

        何山表示,这主要是车主并不明晰融资租赁业务的实质,以及其所涉及的合同条款。

        不能上牌不影响合同有效

        此次投诉的第二个焦点在“庞大违规销售国二排放车型,且车辆不能上牌照。”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二排放的商用卡车在2008年7月1日后便不可以作为上路车辆进行销售,更不能上牌照。但记者调查发现,即便是今天,这样的国二排放车辆仍有销售,只不过此类车辆仅在固定区域行驶,如矿区、林区等。不能用作上路使用,更不能上牌照。

        国内著名汽车专家贾新光对《证券日报》介绍,在上述日期前,这样的国二车辆已大批售与经销商,而又不能退回至厂家。而经销商这样销售国二车用作区域内使用,国家法规并没有明文禁止。

        对此何山强调,车辆按国家规定不能上路,也不能上牌,这是国家公安机关为了对汽车进行行管理而采用的措施,因为发放的牌照,也是一种上路的许可。但其实这不应该与禁销关联,因为其并不是物权的转移。而如果只是区域内行驶,在销售环节上,庞大并没有问题,无论是融资租赁式的合同,还是普通销售合同,并不违法。

        质量问题仍需厂家复议

        不同于“诱骗空白合同”及“销售国二排放车辆”,产品质量问题是此次投诉中新出现的问题。

        相关媒体报道称,车主通过河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发现两辆由庞大销售,中国重汽豪泺牌自卸车存在产品规格与《合格证》及《产品公告》不符,发动机查无生产编号等情况,被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

        但记者采访了中国重汽负责售后技术服务的工程师李文革表示,公司整车在出厂的时候是严格按照国家部委相关的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的。而作为整车生产企业,中国重汽拥有杭州发动机生产公司,且拥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生产编号,即“XK06-205-0694”(2011年11月12日到期,而问题产品生产日期分别在2010年4月和2011年2月)。

        而为什么司法鉴定中心却并未查到生产编号?李文革解释称,在质检总局网站上,如果输入中国重汽,是查不到上述编号的,但如果输入上述编号,是可以查到归属中国重汽所有的。

        不过作为经销商,庞大对此表示并不做评价,其公告表示,在中国重汽提供发动机生产许可证后,公司将督促其尽快申请鉴定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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