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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华数码国有股转让藏猫腻 13年后才得政府确认
2013-01-26 13:59:40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华数码)是国内提供数码喷印整体解决方案领域的知名企业,经过近二十年的积累,目前其产品和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纺织、印染、广告、家居、个性化设计等相关领域,研发及技术实...

        但是,按照当时适用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在进行资产拍卖、转让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第十条规定,对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没有进行评估,或者没有按照《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立项、确认,该经济行为无效。第三十条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报告书后提出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申请报告,连同评估报告书及有关资料,经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批准立项的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第三十三条规定,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资产经营和产权变动的底价或作价的依据。

        如此看来,宏华电脑当时的资产转让行为是否有不言而喻。但在宏华数码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司也是在2012年6月,即转让行为发生后的13年后方才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股东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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