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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股权纠纷挡住赶集网上市路
2013-01-07 09:52:47   来源:智闻网   评论:0 点击:

8月28日下午,赶集网总裁杨浩然的离婚股权分割纠纷,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受到杨浩然离婚纠纷案的影响,赶集网曾经对外宣布的上市之路可能会再遭拖延。 ...
       
       8月28日下午,赶集网总裁杨浩然的离婚股权分割纠纷,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受到杨浩然离婚纠纷案的影响,赶集网曾经对外宣布的上市之路可能会再遭拖延。
       在过去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赶集网的股权两度易手:第一次是2009年,杨浩然与其前妻王红艳在美国离婚期间,王红艳发现杨浩然把赶集网50%的股权转移到其胞弟杨浩涌的名下;第二次则是在2011年4月,杨浩涌又将其拥有的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赶集网运营副总裁刘洋。
       当前,杨浩然与王红艳的财产纠纷案仍无结果。如果法院判定股权转让无效,股权恢复到杨浩然名下并作为待定夫妻财产后,可能会被法院作出财产保全,导致赶集网上市计划受挫。
 
       股权保卫战正酣
 
       “此次对簿公堂不是关于婚姻财产分割,杨浩然与杨浩涌间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才是争议的核心。”  谈及8月28日双方在海淀法院的那场股权转让纠纷,王红艳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王红艳的诉讼请求是,确认杨浩然与杨浩涌在2009年6月1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这场股权保卫战,其实早在两年前就已经打响了。
       2010年8月,王红艳将杨浩然、杨浩涌起诉到海淀法院,请求确认杨浩然“恶意转让股权”的行为无效。可两个月后开庭当天,杨浩然的律师告诉法官,杨浩然已于6天前到西城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因此请求海淀法院中止审理。
       由于这个插曲的突然出现,直到2012年2月,杨浩然的诉讼才被法院驳回。3月22日,王红艳正式收到海淀法院的恢复审理通知书,直到今年8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赶集网是我们还是法定夫妻关系时的共同财产,杨浩然在我们离婚期间私自转移股权绝对是恶意的。”王红艳表示。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胡晓琳律师认为:“结合现有材料和相关法律来看,赶集网总裁杨浩然与妻子王红艳离婚所争议的股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她进一步指出:“杨浩然没有经过妻子王红艳同意转移股权,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侵犯了王红艳的合法财产权利,王红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属于自己的股权或者得到补偿。”
       法治周末记者辗转联系到一位靠近信息源的人士,据他透露,杨浩然一方可能欲与王红艳就该案进行私下和解。
       此后,法治周末记者分别致电杨浩然与杨浩涌对该情况进行核实,杨浩然在得知来电为记者后马上挂断了电话,杨浩涌的电话则一直未能接通。
       此前杨浩然曾对媒体表态,不希望媒体炒作自己的私事,希望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他的代理律师也一直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对此不便透露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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