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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之争:众专家力挺王老吉
2013-04-30 13:38:36   来源:成都晚报   评论:0 点击:

原定于4月22日开庭的“红罐”案应加多宝申请延期,在4月26日在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红罐装潢权争夺仍悬而未解。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陈国进透露,“为保证在香港注册的加多...

    原定于4月22日开庭的“红罐”案应加多宝申请延期,在4月26日在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红罐装潢权争夺仍悬而未解。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陈国进透露,“为保证在香港注册的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法院采取了三种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递交文书,但都被鸿道退回或拒签。”受此影响,广东三级法院受理的涉及王老吉加多宝的8宗案件程序审理进展一直很慢。对此,有关业内人士指出,这可能是加多宝由于法律证据不足采取的拖延战术。

    据了解,在红罐争夺中,加多宝提出两点理由:“早在1997年,公司就申请了红罐外观设计的专利”,“加多宝用17年做大红罐凉茶,应该拥有红罐的装潢权。”

    而在王老吉看来,红罐与“王老吉”商标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商标持有者,早在1995年,广药就在与鸿道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如今,广药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后,其特有装潢权也随生产经营权一并转移至广药。而鸿道作为商标租赁方,当年绕过广药直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红罐与商标不可分割的观点,得到了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等众多法学专家的支持。

    而针对加多宝“做大即拥有”的说法,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教授则指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之所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本质上并非因为该包装装潢本身是一项智力成果,而是因为该包装装潢通过使用,起到了区别产品来源或标示产品品质的作用。

    业内人士指出,加多宝一旦败诉,将会对其产品营销造成巨大障碍。加多宝的拖延战术是在为其败诉后的“换装”争取时间,而这对王老吉来讲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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