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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长治县四项措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2013-05-02 21:22:16   来源:山西省农牧业信息中心   评论:0 点击:

今年以来,长治县畜牧兽医中心加大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采取责任落实、经费投入、监督检查、检疫检测等措施,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年初,长治县畜牧兽医中心对全县畜禽养殖户落实了畜...

  今年以来,长治县畜牧兽医中心加大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采取责任落实、经费投入、监督检查、检疫检测等措施,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年初,长治县畜牧兽医中心对全县畜禽养殖户落实了畜产品监管责任,实行“一对一监管”,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实行“一包到底”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乡镇,基层人员包场户的措施,做到一级管一级,级级有责任。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长治县畜牧兽医中心陈旭斌主任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他常讲“省钱做不了事”,自他就任畜牧中心主任后,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从几万元增加到几十万,尤其今年经费投入更多,仅购置“瘦肉精”测试条15000套一项费用就达20万元,生鲜乳检测费用达5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争取到100万元,为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有效措施。借着春防之机,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每周上报工作进度,对饲料、生鲜乳等投入品实行每季度一督查,乡镇实行每月一检查,督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同时每月召开饲料与生鲜乳质量安全通报会,持续保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检疫检测。长治县严格落实长市政办〔2011〕25号文件精神,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管力度,确保生猪、肉牛、肉羊产品质量安全,分别从养殖、出栏、屠宰三个环节抓起,按同批次10%的比例进行检测,“五一”前夕,在全县开展了一次“瘦肉精”普检工作,普检场户165户,使用试纸条1113份,通过检测,未出现异常。在检疫检测中,重点规范检测流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并制定了检测方案,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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