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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因信息披露违法被154人告上法院
2013-06-04 20:16:26   来源:全景网   评论:0 点击:

全景网6月3日报道:五粮液(000858)周一晚间公告称,公司已被154人(件)告上法院,原因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索赔总金额约1910万元。五粮液称,前述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参加诉讼,诉讼案对公司本期利...

    全景网6月3日报道:五粮液(000858)周一晚间公告称,公司已被154人(件)告上法院,原因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索赔总金额约1910万元。

    五粮液称,前述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参加诉讼,诉讼案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不大。

    2011年5月份,五粮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指出,五粮液关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资公司)对成都智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投资款的《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遗漏。

    2009年3月9日,多家媒体对五粮液在亚洲证券存放资金做了报道。但五粮液随后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投资公司未在亚洲证券存放款项”。

    证监会调查后指出,投资公司对智溢塑胶存放在亚洲证券的5500万元证券投资款有负责收回的责任,五粮液在《整改公告》中业已公开承认。

    2001年4月份,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申请8000万借款,此后进出口公司将借款转借给宜宾市五粮春销售有限公司,该借款由投资公司负责回收。

    2001年,五粮春将8000万元汇到成都证券存入成都智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资金账户,会同其先期存入的自有资金1000万元,合计9000万元从事证券投资。开户、交易负责人先后为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尹启胜、经理汪东。

    2004年,智溢塑胶、尹启胜将在成都证券智溢塑胶资金账户内9000万元资金的余款7500.69万元,划转到亚洲证券。资金去向为账户中5500万元因签有理财协议,在亚洲证券破产后,依法成为破产债权;其余2073万元(含利息)由尹启胜取回智溢塑胶。

    2007年8月份,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称,亚洲证券因严重资不抵债,符合法定破产条件。(全景网/刘磊)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6-04/62554259.PDF

    作者: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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