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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地产违规代持股票 17年造假获利九千万
2013-01-27 21:15:04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三律师欲联手起诉索赔,受损股民可与他们联系陈春林持续17年造假、获利9000多万元——深圳老牌上市公司宝安地产(4.73,-0.19,-3.86%)(证券代码000040)可谓是A股中的一朵奇葩。2010年12月31日,宝安地产一纸公告揭...

        三律师欲联手起诉索赔,受损股民可与他们联系

        陈春林

        持续17年造假、获利9000多万元——深圳老牌上市公司宝安地产(4.73,-0.19,-3.86%)(证券代码000040)可谓是A股中的一朵奇葩。2010年12月31日,宝安地产“一纸公告”揭开了公司多年来财务造假的黑幕,也为受损投资者索赔提供了依据。昨天,国内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宋一欣、刘国华和厉健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们将联手征集受损股民,为他们维权索赔,希望符合条件的股民与他们联系。

        违规代持股票17年获利九千万

        时间回溯至1994年9月,宝安地产的前身——鸿基公司将持有的“皖能电力(7.17,-0.29,-3.89%)”、“鄂武商 A”、“昆百大 A”等股票转让给新鸿进、业丰工贸两公司,令人奇怪的是,新鸿进、业丰工贸却未向鸿基公司实际支付购股款。之后,鸿基公司通过虚构股票转让交易,经资金运作及账务处理,将涉案股票转至账外以新鸿进、业丰工贸的名义继续持有。一直到2007年,经时任鸿基公司董事局主席邱瑞亨同意,时任鸿基公司证券部经理任国强私刻新鸿进、业丰工贸公章并伪造授权文件,于2007年4月至2009年3月全部卖出,获利86,155,059.53元,加上“皖能电力”法人股60万元股息,合计86,755,059.53元。2008 年11月至2010年12月,上述资金连同利息合计91,709,101.14元被转回鸿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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