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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地产违规代持股票 17年造假获利九千万
2013-01-27 21:15:04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三律师欲联手起诉索赔,受损股民可与他们联系陈春林持续17年造假、获利9000多万元——深圳老牌上市公司宝安地产(4.73,-0.19,-3.86%)(证券代码000040)可谓是A股中的一朵奇葩。2010年12月31日,宝安地产一纸公告揭...

        纸终究包不住火。由于鸿基公司2007年3月19日澄清公告及2006年至2009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其“代持股”问题。2010年12月31日,证监会对鸿基公司、邱瑞亨、任国强、罗伟光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给予处罚。

        三律师欲联手起诉为股民维权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认为,因宝安地产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被曝光,宝安地产股价下跌,致使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失。对此,宝安地产公司理应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承担由此产生的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则表示,宝安地产从上世纪就开始作假,时间长达17年,公司获利高达9000多万,而行政处罚的罚款全部加起来才100多万,且这100多万也是要收归国库的,受损的股民并不能从中获得一分钱的赔偿。股民想要获赔,只能去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认为,投资者只要在1994年9月至2010年11月5日(不含该日)期间买入该股,并且在2010年11月5日及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股票,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即符合起诉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与他们联系。

        友情提示:

        刘国华律师联系方式:020-2205560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9号之二金科大厦408室。

        宋一欣律师联系电话:021-61204525,地址:上海肇嘉浜路366号9楼c座。

        厉健律师  联系电话:0571-28820188,地址:杭州万塘路18号A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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