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期货 > 正文

斯菲尔电气: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 涉嫌虚增利润
2013-01-29 12:45:28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资产负债率很低,根本无需上市融资的江苏斯菲尔电气最终选择了上市融资,而且近日成功过会了。一般而言,公司融资渠道首选银行,其次才会考虑股权融资。这是因为与股权融资相比,银行贷款相对费用较低廉,时间也...

        资产负债率很低,根本无需上市融资的江苏斯菲尔电气最终选择了上市融资,而且近日成功过会了。

        一般而言,公司融资渠道首选银行,其次才会考虑股权融资。这是因为与股权融资相比,银行贷款相对费用较低廉,时间也快,而且不会稀释大股东的所有权。但这个公司为何选择去上市?但是为何斯菲尔资金并不紧张的条件下,仍然要"费时费力去追求股权融资?一位资深银行从业人士认为,公司过去曾经进行贷款违规操作,或为银行对其谢绝门外的主要原因。招股书指出,2004年-2007年公司曾将银行贷款转借给控股股东新潮集团使用,累计本金发生额36,400万元。资深人士指,尽管上述贷款本金已于2007年收回,但由于银行系统普遍实行"零容忍"政策,因此对于这种存在历史污点的公司,一般在发放贷款时会特别小心。

        既然公司历史上曾经存在大股东挪用资金的问题,那上市后会否故技重施,将融来的资金补贴大股东?这种担心不无道理,其实到2009年江苏斯菲尔电气与关联方还有数百万元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大股东占资明显。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新潮通过新潮集团间接控制公司40.10%的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新潮先生之女王晓凌直接持有公司18.31%的股份,两者合计控制公司58.41%的股权,对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发行后,按公开发行1,250 万股计算,王新潮及王晓凌仍间接和直接控制公司43.81%的股权,对本公司仍具有实际控制权。

        这也为大股东占资提供了了现实条件。

        从斯菲尔电气股权结构看,公司与长电科技(600584,股吧)均属于同一个大股东新潮集团控股,实际控制人为王新潮。其中,新潮集团持有斯菲尔电气40.1%的股权,持有长电科技16.28%股份。

        所以,交叉任职就成为常态。招股书显示,斯菲尔电气法人代表、董事长王新潮,同时也是上市公司长电科技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斯菲尔电气董事王德祥,曾任长电科技董事、财务总监;斯菲尔电气董事、总经理张凤雏曾任长电科技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监事;董事朱正义目前还任长电科技董事兼董秘。

        这就为关联交易创造了条件。招股书1-1-192页显示,斯菲尔电气此前一直向关联方深长电(长电科技子公司)采购电子元器件。其中,2009年采购金额达到603.5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6.55%。

相关热词搜索:菲尔 电气 大股东

上一篇:无锡雪浪环境:或存上市业绩变脸风险
下一篇:相宜本草激进扩张急于IPO 投资者恐难买账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