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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集团宣化汽车城土地违规 被指成经营隐患
2013-01-28 22:07:56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冀东宣化汽车城土地违规事件,是庞大集团(6.04,-0.02,-0.33%)大量存在的瑕疵物业问题的一个缩影,并对经营构成重大隐患财经国家新闻网记者郝英由"唐山市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改制并更名而来的庞大集团(601258.S...

        绕过招拍挂

        即使如张先生所说,庞大集团"跟宣化县搞好关系",拿地也是件麻烦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履行严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对于土地的流通环节,国土资源部以及监察部在2004年曾经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业内称其为71号令或"831大限"。

        通知指出,2004年8月31日后,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2002年7月1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施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规定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简言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且在2004年8月31日后,不得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必须执行招拍挂制度。

        那么,庞大集团是怎么做的呢?

        在太师湾村委会与张家口利平海世界开发管理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一年后,一纸落款为"宣化县冀东汽车城项目占地拆迁办公室"的拆迁公告在2007年8月30日公布。

        公告称,县委、县政府经多方考察,决定将冀东汽车城项目选址在沙岭子镇太师湾村。涉及拆迁的单位和个人,要从发展地方经济的大局着想,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务必在2007年9月6日前搬迁完毕。

        据太师湾村村民反映,冀东宣化汽车城所用土地使用性质并没有变更,仍然是农民集体所有,这也使得这块土地的流转根本无法执行招拍挂制度。

        宣化县建设局相关文件显示,该地块用地总面积达216.31亩。当地村民表示,如果走招拍挂程序,这块地至少30--40万/亩,对应的价格在7500万元左右。

        如此引资

        宣化县国土局某中层干部私下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冀东宣化汽车城所用土地的确没有严格执行政策,也没有走招拍挂的程序,这个确实是犯错了。这是因为庞大集团跟县政府有私下协议,主要是以税收指标作为土地使用的交换条件。这个项目是县政府主导的,我们肯定也想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操作,但是作为一个职能部门事情发展到现在这样,我们也是无能为力。"

        张家口政府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张家口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宣化县尤其如此,本地区招商引资不容易,所以政府给有些项目开绿灯,吸引他们投资都是经济发展水平这个实际情况决定的。

        记者掌握的多份文件显示出,宣化县政府在冀东宣化汽车城的项目推进上确实下足了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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