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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锤定音:庞大合同欺诈案
2013-01-25 19:23:59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针对一些媒体指责庞大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欺诈之事,庞大集团1月16日发布澄清公告。公告指出:经公司核查,《经济参考报》和中央电视台报道中的诱骗购车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国家明令禁售车辆充当正规车辆销售...

        针对一些媒体指责庞大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欺诈之事,庞大集团1月16日发布澄清公告。公告指出:经公司核查,《经济参考报》和中央电视台报道中的“诱骗购车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国家明令禁售车辆充当正规车辆销售、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报道均不符合事实。

        1月17日上午,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邀请国内法学界人士、媒体记者和庞大集团代表,就庞大集团合同欺诈一事进行了通报和沟通。

        从沟通会上专家们讨论的结果来看,所谓庞大合同欺诈的核心是一些人对融资租赁知之甚少,缺少基本的经济知识。把一场正常的经济纠纷案,误当做经济诈骗来报道,摆了一场乌龙。

        不存在合同欺诈问题

        一些媒体在报道中称,庞大集团变相销售国家禁售车辆,诱骗购车人签订空白格式合同。

        根据庞大集团现场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的根本不是什么购车合同,而是租赁物买卖合同。这些汽车的所有者是庞大集团下属的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客户签订的只是一个租赁合同,只有合同规定时间内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

        庞大乐业租赁公司是商务部批准的一家准金融机构,在国内汽车经销商集团中,庞大集团唯一拥有自己的租赁公司。

        根据庞大提供的租赁合同,乐业租赁首先从庞大集团下属的4S店购买汽车,然后再租赁给客户使用。客户按期支付租赁费,租赁期满收回车辆。这种方式和分期付款买车还不同,客户从一开始就不是汽车的所有者,只是使用者,所有权是租赁公司的。这些客户从来就不是购车人,也不存在蒙受巨大损失的问题。之所以这些客户蒙受损失,是经济环境变化的问题,和庞大集团并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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