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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虚假披露 保荐代表人涉嫌失职
2013-01-28 22:07:31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保荐人制度本是保护投资者的利器,而目前某些保荐人代表却沦为一些公司IPO虚假披露的帮凶。4月11日,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矿业)披露了招股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保荐人制度本是保护投资者的“利器”,而目前某些保荐人代表却沦为一些公司IPO虚假披露的“帮凶”。4月11日,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矿业”)披露了招股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代表人为张江、韩志达。《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大中矿业IPO一募投项目未批先建等违规行为,隐瞒了去年该募投项目发生塌陷事故的事实,在招股书中虚假陈述,然而其保荐人代表并未尽职核查这一事实,保荐人代表涉嫌失职。

        本报于5月24日刊文《募投项目未批先建发生塌陷事故大中矿业IPO恐落空》披露,大中矿业主要募投项目安徽金日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盛公司”)周油坊铁矿以及另一子公司安徽金德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德信公司”)重新集铁矿违反法律规定“未批先建”。

        招股书显示,2008年6月,大中矿业旗下的金日盛公司和金德信公司分别获得周油坊铁矿和重新集铁矿探矿权。2009年7月14日,国家环保部下发《关于安徽金日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周油坊铁矿450万吨/年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09年11月,金日盛矿业取得周油坊铁矿采矿许可证,许可生产规模450万吨/年。2010年8月26日,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项目获得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安徽金日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2012年3月2日,金德信矿业重新集铁矿采选工程项目获得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安徽金德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采选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生产规模450万吨/年。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金日盛公司和金德信公司的项目早在2008年就开工建设,这两项目的建设严重违反了国家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2011年4月10日,金日盛公司矿区就发生过塌陷事故,塌陷面积达上万平方米。另外,金日盛公司还涉嫌大规模偷采的情况,在基建阶段产能达到200万吨/年,因为“一般基建矿是很少的”。这些重要信息都未在招股书中呈现。

        专家表示,铁矿矿山开采审批的流程是先获得环评,再申请发改委批复,在获得发改委批复后才能申办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之后才能开始基建。从金德信公司和金日盛公司项目审批的流程来看,违背了正常的审批流程。另外,奇怪的是,招股书并未提到金德信公司重新集项目的环评是否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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