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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虚假披露 保荐代表人涉嫌失职
2013-01-28 22:07:31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保荐人制度本是保护投资者的利器,而目前某些保荐人代表却沦为一些公司IPO虚假披露的帮凶。4月11日,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矿业)披露了招股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保荐人对投资者起到担保作用,对企业起到合规辅导的作用,同时它要对拟上市公司的基本事实进行尽职调查,最后形成保荐意见书,保证这个企业披露的信息是真实的。”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大中矿业涉嫌未批先建、隐瞒信息、偷采,保荐人应该都能够查得出来“国泰君安对投资者应承担违约和侵权的责任,因为它未尽到应有的核查责任,没能保证投资者得到真实的信息。”张远忠表示。

        就大中股份招股书中的情况,记者根据招股书公布的联系方式致电国泰君安,试图联系大中矿业保荐代表人张江、韩志达,但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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