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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7-04 23:20:57   来源:中国证券报   评论:0 点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1,112,1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62

吴厚刚

2

08*****792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3

08*****799

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

4

08*****823

长海县獐子岛小耗经济发展中心

5

08*****826

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

五、咨询机构: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28层

咨询联系人:阎忠吉、张霖

咨询电话:0411-39016968、39016969

传真电话:0411-39989999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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