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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施“避税财技” 涉数千万元
2013-01-28 22:08:30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几天前,山东矿机(002526,股吧)(002526)披露了一则看似平常的公告,其称,第二大股东潍坊众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众信投资")将解散进行清算,众信投资所持股份将清算分配至其106个股东名下。注销法人资格本属...

        "避税手法"层出不穷

        事实上,自然人出资成立项目法人(公司)入股拟上市公司,或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待其所持限售股解禁期满即予解散并将所持股票确权至自然人名下  类似出于避税等初衷的资本财技已渐为市场所常见。

        李蓓蓓说,根据她参与的数起上市公司审计项目的相关经历来看,为了少交税,解禁股的股东们可谓煞费苦心,其中有"巧立名目"的,比如成立项目法人入股拟上市公司;有"暗度陈仓"的,即在大宗交易平台上左手倒右手,将股权转为普通流通股,以避免未来在更高价格减持时缴纳更多的税费;还有的以"股权纠纷"为由,将自己名下股份转到别人账户上。

        导报记者盘点发现,此前,国恒铁路(000594,股吧)(000594)、东软集团(600718,股吧)(600718)、晶源电子(002049,股吧)(002049)等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东,在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刚一解禁即予解散清算,避税手法如出一辙。而在山东,也有一家企业几年前便施展了这一财技,那就是注册地在蓬莱的民和股份(002234,股吧)(002234)。

        2008年5月,民和股份登陆中小板,祥润经贸身为发起人股东,其所持1368.5万股经一年限售期后,于2009年5月解禁。当年7月9日,民和股份公告称,其二股东祥润经贸选择撤资清算,并将所持股份按比例分配给两位自然人股东。但在祥润经贸解散后,刚获得股权的两位自然人股东即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大举减持套现。

        如此"改头换脸"的不仅大有人在,有的上市公司还将这一手法做到了"极致"。比如在2011年3月19日,丹甫股份(002366,股吧)(002366)就披露,公司分列第二、三、五、七、八位的5家公司制法人股东同时选择了解散清算,相关股权被确权归至170余名自然人股东名下。值得注意的是,丹甫股份首批限售股在当月14日上市流通,上述5家股东均在解禁名单中,其"醉翁"之意十分明显。

        "不少上市公司的股东都在采取同样做法,'借道'个人为减持做准备,背后无疑潜藏着节税的深层动机。"李蓓蓓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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