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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地产骗取投标资格 巨额合同应为无效
2013-01-27 21:15:14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策划/《红周刊》编辑部 统筹/杨光《红周刊》作者 田刚编者按:万方地产(7.09,-0.35,-4.70%)公告称,下属控股子公司万方天成中标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高新技术用地一级开发项目,中标价合计22.13亿元。经过本刊记...

        骗标铁证之一:成立年限过短

        根据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公开的信息,万方天成是由万方地产和自然人蔡宏炜在2010年8月2日共同出资组建,注册区域就在本次中标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所在地的北京市门头沟区,注册资本5100万元。这就意味着该公司至今成立的时间仅2年零5个月,别说是“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所要求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就连“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中所要求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的标准都达不到。

        这就意味着仅从成立时间这项指标来考量,万方天成至多也仅能拥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根据相关规定仅具备“承担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项目”的开发资质,根本就没有资格承揽“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高新技术用地一级开发项目”。

        毕竟该公司本次中标的土地总面积和建设用地面积分别高达64.64万平方米和44.85万平方米,这构成了该公司涉嫌骗取投标资格的铁证之一。

        骗标铁证之二:过往年度无实际业务

        再来看该公司过往的经营业务。万方天成自设立到现在仅承揽了“朝阳区的孙河家园(暂定名)四期40.3万平米回迁安置房”这一个项目,而截止到2012年半年报披露时的进展却仍然停留在“正在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阶段,这就意味着万方天成在过往年度中并没有任何竣工项目;同时,参照半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万方天成公司对应少数股东权益为10.15万元,折算其全部净资产大致为5075万元,相比其注册资本5100万元还少了25万元,这意味着该公司的经营状态仍处在累计亏损中。

        这部分信息对应着万方天成在过往年度中并没有实际竣工业务发生,更谈不上“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所要求的“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的标准,这便构成了该公司涉嫌骗取投标资格的铁证之二。

        骗标铁证之三:疑似虚假注册

        本次中标主体万方天成公司,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注明的工商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南路6号1幢5A-295室”,毗邻本次中标承揽项目所在的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单从这个地址来看,万方天成公司应当是位处一栋写字楼中的某一间或某几间。

        而当记者于2012年12月26日(周三)来到此处,却只看到了一片荒芜,始终未能找到门牌号为6号的办公楼或写字楼。在相隔不足200米的地方,便是门牌号为石龙南路12号的门头沟区石龙工商所,当记者询问工商所内工作人员“石龙南路6号”的具体位置时,对方称早就被拆了,“车站那边的空地就是原来的石龙南路6号”。

        从石龙南路6号“原址”的现场情况来看,与毗邻的门头沟村镇银行频繁进出的人流迥然不同,这个原本应是万方天成公司办公区的空地上,在这个本应是人来车往的工作日里,却是大门紧锁、空无一人,仅留下残破的几间厂房和仓库倍显萧条。从铁门里的平整而罕有脚印的积雪来看,想必是许久无人进出了。

        那么,令人生疑的便是,万方天成的注册地址早已变成了一片空地,这家公司又隐身何处?甚至令人怀疑万方天成是否真实存在,还是只不过是一间虚假注册的空壳公司?至少如果我们依据这家公司的工商资料,是肯定无法找到它真实存在的证据。

        骗标铁证之四:无人员的空壳公司

        从一般逻辑来看,连真正的办公地址都没有的话,就不大可能拥有多名固定工作人员。事实上这一点在万方天成的财务数据中也有所体现。

        根据万方地产半年报显示,万方天成在2012年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3.07万元。前文已经阐述过,万方天成此前并未有实际经营活动,也就不会产生任何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结转,那么,这13.07万元的亏损就应当是当期发生的费用,包括场所租赁、日常办公和人员开支。

        即便我们假设万方天成的全部费用都是人员开支,参照万方地产合并口径数据,上半年共有在职员工142人,当期现金流量表下“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科目发生额为644.04万元,这对应半年人均人力成本大致为4.54万元。

        以此标准衡量,如果万方天成确系空壳公司,无经营场所成本和日常办公费用的话,以其财务数据表现来看也最多仅能容纳3名工作人员。

        与此相对应的却是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中要求的“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数量”就需不少于20人,万方天成远远无法达到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标准要求。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万方天成基本就是一个无业务、无人员、无办公场所的空壳公司,从设立年限、历史业绩等方面来看根本不可能拥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而导致其根本就不具备中标本次22亿元巨额土地开发合同的主体资格。

        针对此问题,记者电话咨询了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参与一级土地开发业务所需对应的资质要求必须严格按照住建部下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此外,还需要考评投标企业的资产、资金储备、现有业务规模等影响标的项目实际实施的能力,主体情况则由各区县分中心组织进行。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不知道万方天成所用了何种手段,来蒙骗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门头沟分中心,顺利将22亿元合同揽到手。

        但是毫无疑问的是,这是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和区县分中心、重点功能区分中心职责分工(试行)的通知》等多项文件精神,本次中标合同应作为无效合同。这实在应该引起政府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应当进一步彻查在这背后又隐藏着何种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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