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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涉嫌利润腾挪 对高管变相股权激励
2013-01-26 13:59:15   来源:青松网   评论:0 点击:

主要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产管理及风险管理领域的一体化IT解决方案的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硕信息)在7月24日通过发审委审核,成为众多上市幸运儿中的一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公司的...

        前后相差不足一月,但两次增资价格却相差数倍,从增资情况来看,显然33.78元/注册资本才是安硕信息股权的公允价值,以此计算,安硕信息应该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为1.9亿元【(479.47+99.8944)×(33.78-1)】,而安硕信息2011年的净利润不过4131万元。因此,安硕信息与维格娜丝类似,同样存在着隐藏巨额股权激励费用、操纵利润的财务调节行为,并以此来粉饰利润、虚增盈利能力和增长能力。

        内控缺失

        诉讼不披露、独董不独立

        除了诉讼可能带来的股权变动风险,安硕信息的独立董事也成为各路媒体关注的焦点,安硕信息于2011年3月引进戴根有、姚长辉及陈文浩三名独立董事,任期至2014年3月

        就在安硕信息预披露前夕,自然人陈顺爱(2007年6月1日,安硕信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易一代,成立后仅1个月,安硕信息就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了高勇85%、陈顺爱10%、林学森5%,此后,易一代连续亏损)于2012年3月20日向上海市杨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安硕信息支付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拖欠的工资、奖金计人民币27.8666万元,2007年1月至2011年8月累计加班5347小时的加班工资计人民币274.0139万元,按照5年工作年限双倍赔偿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计人民币48.333万元,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7日期间40天年休假补偿金计人民币26.6665万元,累计为人民币376.88万元。

        2012年3月26日,陈顺爱作为原告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享有以每股人民币1元的价格认购安硕信息160176股。2012年3月29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向安硕信息出具《应诉通知书》。

        2012年4月26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2杨民二商初字第231号),认为原告不具备认购被告股权的权利,其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而后,陈顺爱以上述同样请求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该案尚未开庭审理。显然,安硕信息已陷入法律纠纷,面临潜在的巨额赔款和股权变动的风险,为何不详尽披露?

        除了诉讼可能带来的股权变动风险,安硕信息的独立董事也成为各路媒体关注的焦点,安硕信息于2011年3月引进戴根有、姚长辉及陈文浩三名独立董事,任期至2014年3月。其中,戴根有为安硕信息客户徽商银行和龙江银行的独立董事;姚长辉则为富滇银行的独立董事,而富滇银行同样为安硕信息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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